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刑事辩护

已经和解的轻伤案件,但公安已立案。只能等到法院那里才能再判吗?

已经和解的轻伤案件,但公安已立案。只能等到法院那里才能再判吗? 第二百七十七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这条法律现在还适用吗??
正在取保候审中。法院不能提前撤案吗?非得等到开庭?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6769……(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6-10-18 18:24
已有1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