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轻伤案件,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了,能否自诉?
还是按照公诉好
立案了,就不需要自诉!
既然公安机关已经立案,建议走公诉程序
已经公安立案了,不能自诉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公安立案最好,先等公安办理,如果移送检察院公诉了,再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即可,如果最后不移送了,再提出刑事自诉。另外一方面,受害人这方先收集造成经济损失的证据,如医嘱、鉴定意见、损失凭据、证明等。必要时请律师代理。
你好,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