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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工伤纠纷

工伤纠纷 2001年的时候在当地国企单位上班由于上班时高空中掉落一块几十公斤的铁块砸中头部受重伤,经抢救后留下后遗证,导致至今无法从事工作,在家呆着,以后每年都有几次因头晕手颤抖得厉害需住院,住院每年花费需三万左右。期间单位经过改制,07年左右单位领导拿出当地政府县长的批文,批复单位赔偿20万元做为改制遣散本人的费用,因考虑家人每年都花费大量金钱住院所以拒绝此费用。现2017年到退休年龄,单位领导想彻底了结此事。想咨询以下疑点:1、01年出的工伤在没有了结的情况下,能否按现行工伤保险条例来处理。2、在没有通过告知本人和协商的前提下,所批示的批文赔偿的协议是否有效。3、如果现在了断此事,需有什么需要争取的。因为近十多年家人因工伤住院的费用单位一直有出,但护理费营养费等全是自已出。想着切断后单位就不管了,而且每年都花费几万住院,家里也无法拿出这么多钱,母亲也因零几年改制下岗照顾父亲一直未上班,现在退休工资也只有一千多一点。现在就是想通过法律途径咨询下能够再争取多少是多少,毕竟现在是以钱来续命。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jbyyd……(江西-九江)
提问时间:2016-10-18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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