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领秀城(咸宁)违约事宜
领秀城(咸宁)违约事宜 201.02月买的房
1.规划局2012.03.26下达文件为了城市美观要封闭阳台,2012.03.28登报公告,实际上2011.09就封闭了阳台,据说是上面通知的,现在要我们根据合同约定多退少补,大多数业主并不知道封了阳台,而是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3012.03.31)去问才知道的,并且为看到他们所说的交房公告。
2.房屋的绿化,主道路等一些配备都未完工(他们说是最近3个月在下雨,所以),就连合同上写着的通水电到户都未做到,就可以交房,房屋的宣传模型的颜色也改变了,外墙的涂料也与合同不符,
3.2012.04.05去与开发商交涉未果后,交流退房申请,我的房子是按揭的,已经交了一年的房贷,如果我退房,开发商除了赔偿我退房的活期利息,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我是否还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我的按揭利息呢?望尽快回复!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1404(湖北-咸宁)
提问时间:2012-04-05 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