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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利用职务之便,偷盗他人财产

保安利用职务之便,偷盗他人财产 保安公司保安利用职务之便,偷盗公司他人财产(笔记本)后,已逃跑,请问保安公司都应该负那些责任,如果赔偿都应该赔偿哪几项?笔记本里面数据比较重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ipeng……(北京-石景山区)
提问时间:2012-04-05 09:02
已有1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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