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我们公司有一个国有公司的股权代表人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上千万元的财产,请问?该到哪个部门去举报?
我们公司有一个国有公司的股权代表人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上千万元的财产,请问?该到哪个部门去举报? 我们公司于二00二年在珠海成立至今已达十年之久,公司有6个股东其中有一个国有企业股东,另有5个自然人股东 ,公司主要经营房地产,已开发房屋实现销售达2.6亿元,但所有股东至今仍然是血本无归,从未分取分文红利,公司的国有股东的股权代表人兼公司法定代表人,从不让任何股东查阅公司财务帐册,所有公司财产全部被他所独自霸占,他自已仅侵占公司房屋价值就上千万元,还开具大量的虚假发票入账报销(已被税务部门查实)请问他这种犯罪行为应该属于侵占公司财产罪呢、还是贪污罪?我又应该向当地公安经侦支队去报案呢还是向当地检察机关去举报呢?注:他本人现仍是国家工作人员,他所代表的股东是新疆乌鲁木齐铁路局下属一国有房地产公司。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凯迪拉克88(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0-12-17 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