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离职7个月后原公司来找追究我原先的责任合法嘛?
离职7个月后原公司来找追究我原先的责任合法嘛? 我于今年4月与原公司解除合同,现在11月又接到他们电话,追究我的责任,请问合法吗??、、、、、
事情是这样:原公司于07年购买一批泳具,当时是我签收的,单子上也有我的签名,由于当时情况比较混乱,东西就放在仓库里了,仓库没有任何人员管理及进出货的登记手续。现在东西丢失,原公司以我没做交接为由追究我的责任,现在距我离职已经长达7个月了,请问他们此举合法嘛?????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ngyi……(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08-11-11 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