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大家:离婚诉讼中,被告如何向原告提过错损害赔偿请求?
1、要另行提起诉讼。2、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大,而且不可能判决赔偿。
损害赠偿请求须另行提起诉讼。此案不存在损害赔偿。如果子女已使用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话,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离婚诉讼中,被告可以在答辩状、开庭时向原告提起过错损害赔偿请求,法官对此问题,一般要进行调节,调节不能时,法官不会硬判,会建议你另案起诉。
《婚姻法解释一》第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离婚诉讼中,被告可以在答辩状、开庭时向原告提起过错损害赔偿请求,法官对此问题,一般要进行调节,调节不能时,法官不会硬判,会建议你另案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