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乙方未碰面的协议是否有效?意向金能否要回?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王某和中介,要求退还意向金。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向我当面咨询。
贵方可以要求与对方见面,并审核对方的身份,毕竟购房是大事。
如果对方坚持不让你们见面,可以要求其返还意向金。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可以电话或预约当面详细咨询。
现实中的买房问题,是很需要律师介入的。一般情况下,你可因此主张打款有效的。但具体在你的个案中,当然还需要一些更多细节来考量到。 我的补充: 2012-04-03 11:41
然后,你有权要求见面。拒绝见面,你可就此合同效力提出合理怀疑。
你好,
1、通知中介,要求产权人出面签订合同或者一定要中介给你产权人出具的公证委托书,并认真审核签约人的身份,才允许签约,并履行合同;
2、若中介无法办到上述事项,可以起诉中介和王某,要回意向金;
3、若需要帮助,可以直接来电。
你的问题处理方法一般有两种:
一、既然王某是产权人的儿子并代理人,书面通知产权人,要求其确认认可或不认可王某的代理行为。如若其认可的,那么该房屋买卖居间协议是有效并可履行的;如若其不认可,那么直接将中介商和王某作为被告,要求其返还意向金并追究违约责任。
二、第二种方法即是,要求中介商在合理期限内获得房屋产权人的书面确认王某代理行为的承诺,否则你有权起诉要求确认该合同无效,并要求其返还意向金、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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