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铺面公滩面积的问题.
不是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的属于业主的专有部分。
《物权法》第七十一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我的补充: 2012-04-01 13:45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物业使用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二)占用或者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擅自移动共用设备;
第三十九条 业主应当按照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当在征得相邻业主、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同意后,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楼梯你可以使用,但是你要改变房屋结构开个门是需要经过物业同意的,否则你不能开门。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有问题请留言,赵律师不接受异地电话咨询。
只要开墙的地方不属于主体结构,你开门的工程不对房屋安全造成影响就可以了
不是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的属于业主的专有部分。
改变房屋结构开个门是需要经过物业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