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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门面转让费纠纷

门面转让费纠纷 原租方因经营不善将门面房以贰万元转让给继租方,当时房东同意转让也与继租方签订了下一年的协议,因原租方没及时交接,继租方先支付了原租方壹万元转让费,剩下壹万元约定该房交接时付清。可是事后房东临时反悔不让再转让该房,而且以后继租方再无转让此房的权利,继租方就没有再付另壹万元的转让费。
现在原租方起诉继租方,要求继租方付清余下的壹万元转让费。
我是继租方,请问我该不该再付原租方余下的壹万元转让费?我有没有权利追回先付的那壹万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颜颜89(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2-03-31 16:1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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