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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事业单位以业务骨干为由不办理离职证明

事业单位以业务骨干为由不办理离职证明 您好,我和我老婆都于2月28日在一家科研事业单位提出辞职申请,按规定相关领导已签署“同意辞职”,部门领导要求出具资料交接清单,交接人和监交人都已签字完毕,按规定凭辞职申请和工作交接单办理离职会签单。

依照程序,人力资源部门收了我们的辞职申请和交接清单,然后给了我们一张离职手续会签单(标注受控)到表上所列部门签字,其中有个部门非要收取服装费,说只要离职的人都必须缴纳单位为职工量身定做的服装费用的30%,我们交钱以后就开了收据,名目写的是服装费。

在3月5号,表上各部门签字已签完,到人力资源部门签最后的字结清手续,这时,人力资源部门领导说我是业务骨干,必须签竞业禁止承诺书,保证5年内不得从事同业,而且只是承诺,没有任何的经济补偿,我不同意签,人力资源部门就不开离职证明给我,之后的保险公积金等手续也不给我办理。3月8号,人力资源部门通知我老婆去代签竞业禁止承诺,我老婆不同意,人力资源部门立马以我老婆工作交接没完成部门内人手紧缺为由让我老婆继续为单位做事,我老婆在提出辞职的时候,手上工作任务已完成,部门并未安排工作交接,就让我老婆将工作内容和近期工作事项列表发给领导。到最后这个环节,以不继续做事就不办离职证明为由威胁我们,说我老婆之前没有办理工作交接。

直到3月31号,单位仍不愿给我们办理离职证明,之后的环节也没法继续办理下去。单位在2005年7月和我们签了聘用合同书,写明时间是5年,到期后再也没有签署任何合同和协议。

请问各位律师,我们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iprot(四川-绵阳)
提问时间:2012-03-31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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