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因开发商代租,租户跑路,而要业主承担租期物业费,如何上诉?

因开发商代租,租户跑路,而要业主承担租期物业费,如何上诉? 我买了一套商铺,买的时候开发商为搞活小区的人气,将部分商铺以我的名义代租给了商户,并让我和商户签订了租赁合同(售房款因此优惠了一万多),其中前两年为免租期,后两年为收租期(共四年,但第二年才签的租赁合同,也就是租赁期开始日要比签约日要早),但是租金都是开发商自己收入囊中。商户在第二年经营结束后就跑了,后两年的物业费也没有交纳。现在物业公司起诉让我交这两年的物业费和滞纳金,法院也判我败诉。我想问的是:
1. 我想上诉,胜诉的机会大么?
2. 我是否可以这份租赁合同为证据,因为我签合同的日期要晚于租赁期开始的日期,而且如果是我个人出租的,不可能有免租期,以此证明都是开发商的行为,与我无关。是否可行?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ophie……(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2-03-29 23:39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章泽龙律师

重庆 沙坪坝

仲夏律师

重庆 渝北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重庆律师
白艳霞律师 
重庆江北
已帮助 2930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章泽龙律师 
重庆沙坪坝
已帮助 15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已帮助 8131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重庆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