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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养殖用地占用赔偿的问题咨询律师

关于养殖用地占用赔偿的问题咨询律师 1.该养殖用地为水库,不属于养殖主所有,是向集体承包的。 2.征地方为铁路局,征地用途为倾倒废弃石土。使用后该水库不再具备生产的能力。 3,永久性征地和临时征地赔偿有何区别。 4.该地属于集体,养殖主与集体如何分配赔偿款。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赵幺妹(重庆-合川)
提问时间:2012-03-28 17:5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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