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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帮帮我好么,我在2011年1月12日购买一户二手房当天签了一份购房协议并有证人作证
各位律师帮帮我好么,我在2011年1月12日购买一户二手房当天签了一份购房协议并有证人作证 各位律师帮帮我好么,我在2011年1月12日购买一户二手房当天签了一份购房协议并有证人作证,并通过邮政给对方打了20万,对方把房产证交给我,我到产权处查此房产证无任何低压,并在1月19日通过邮政打了剩下房款22万,对方把钥匙交给我们,承诺过完年积极配合过户,我收拾房子并在1月22日入住,刚过完年原女房主打电话说,他们夫妻已在1月18日离婚,法院把房子判给她了,但房产证还是她家男的名,我开始先去社区办维修基金,但在2月15日,房子被查封了,原因是男的在外欠钱没还,且人跑了,当时我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2015年法院以我个人原因没过户为由判我败诉,我上诉中法,中法判维持原判,理由是,借给原房主钱的人出据了街道开的证明,说2011年3月10原房主还在原来的房子住,并告我和卖房的财产转移,他们不做的伪证么,我要是知道原房主在外欠钱,我是他亲爹也不可能买他房子啊这不明摆着说瞎话么,他们做伪证私通法官,现在这个结局我该怎么证,求各位了,太欺负人,辛苦半辈子攒的钱买的房子就这么让他们骗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辽阳)
提问时间:2016-10-07 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