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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手写了一份协议,丈夫签字了,协议是否是有效的?

我手写了一份协议,丈夫签字了,协议是否是有效的? 婚姻生活期间,因为家庭暴力和一些别的无法忍受的原因,我和他约定一但离婚,所有财产均归我所有,而且他还要付我一定金额的补偿金,但没有规定补偿金的给付期限。我手写一份如上内容的协议,他签字认可了,请问,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若想离婚,可直接拿着协议去民政局办理就可以了么,还是一定要起诉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oodal……(广东)
提问时间:2012-03-28 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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