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合同是否违约
合同是否违约 本人在2011年8月与某大学签订了一份校园门店租赁合同,其中校方和我在合同中约定的经营范围是这样写的“乙方作为经营商户,其经营内容主要为适应学校学生学习和生活方面的必需品,如副食、饮料,百货,理发、照相、话吧、干洗、打字复印、体育文具、书刊音像、眼镜以及电子维修等,但是我在合同有效期间也在门店进行餐饮的经营,现在学校说我们超出经营范围,责令我们不许经营餐饮,但是我们还是继续经营,于是学校对我们进行提水停电,我想问问我们在学校进行餐饮经营的行为到底算不算违约?谢谢律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帅云(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2-03-27 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