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自卫伤人

自卫伤人 我朋友为保护我,刚开始是劝架,然后,别人动手打他,没有拿任何东西,他被迫无奈,逃跑中看到一个酒瓶,拿起来挥动,警告别人不要过来,结果别人上来的时候,将别人手划破,请问这是自卫吗?需要赔偿受害人吗?如果赔偿,都要赔偿哪些?(对方和我们都是刚喝完酒,切互相不认识,他们先滋事的)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fanyin……(甘肃-白银)
提问时间:2012-03-27 20:5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