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购买房屋后,关于农民占地赔偿房屋买卖问题
购买房屋后,关于农民占地赔偿房屋买卖问题 我于09年在银川市东湖苑购买房屋。东湖苑的房子多数都是修建道路占农民土地赔偿的房子,房子都没有房产证。当时,我与房屋主人达成购买合同,并且经过了公证。 现在,有关部门通知可以办理房产证了,但是只能是原房屋拥有者去办理。然后再过户给我。 原户主得知这一情况后,让我给他八千元钱,否则就不去办理房产证。 在这方面有没有法律准绳? 既然我们已经有了房屋买卖合同,原户主是不是就有义务去办理房产证?办理房产证期间产生的费用谁负责? 房产证的过户费是多少?过户费用该由谁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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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郭志勤(宁夏-银川)
提问时间:2012-03-25 2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