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后赔偿

交通事故后赔偿 我在工作时间开着公司的车为公司办事撞上一骑电动车女子,判定是我的全责,公司的车交的全险,住院期间我垫付了医药费,现在对方起诉了我作为第一被告,公司为第二被告,保险公司为第三被告,最后应该如何赔偿,我垫付的钱怎么要回,现在已经起诉了还没下传票如果我辞职会对赔偿有何影响?如果我辞职需要和公司出示证明此事我在在职时发生过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霆锋(天津)
提问时间:2012-03-25 21:06
已有1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