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农村承包

土地征用款的分配

土地征用款的分配 成员:爷爷,奶奶,叔叔/婶婶(2个子女),爸爸/妈妈(4个子女),大姑,二姑
82年我父母与爷爷/奶奶/叔叔/婶婶分家。91年我父母与叔叔、婶婶签定协议:我父母一次性付给爷爷奶奶生活费,养老费,丧葬费,以后2老任何事宜不得再干涉我父母,由叔叔和婶婶负责2老的养老送终等一切问题。那么爷爷奶奶去世后土地及财产归叔叔所有。但94年我叔叔去世后,婶婶不再赡养我奶奶。2006年我爸爸去世。我妈妈又一次付生活费,养老费等费用给我奶奶。2009我奶奶去世。现在爷爷奶奶的土地被企业征用了。请问:土地征用的所有款都谁可以分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哈浩然(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2-03-25 12:10
已有9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