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有无必要请代理律师
有无必要请代理律师 大致内容:2011年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A驾驶厢式货车冲上绿化带撞到监控探头卡口铁柱导致车辆由于惯性力的作用横在了路中间,在这之后,路段是2车道的,B驾驶的轿车由于躲避不及急刹,往右打方向盘轿车左大灯碰撞了厢式或者左后部(防止候车钻入底部的防撞铁杆),轿车和货车呈90度角,在此之前厢式货车已经撞过铁柱并弹到了路中间。事故后交警最终认定为这是两起交通事故,第一起A驾驶车冲撞铁柱(A当日抢救无效死亡),过错大,道路施工方D过错小(绿化带旁边有挖出的泥土堆在道路旁边占据了部分车道),第二起事故,在同一车道的轿车没有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与前车左后部碰撞,导致部分车损,负全责。交警最后退还给B一万元的事故暂扣款,最后罚款200元(未保持足够安全距离)。事故处理完结。
现在的情况:12年3月收到法律船票,原告C(A的老板,C雇佣A来开货车,货车车主是C),被告:D(道路施工方)、E(C货车的保险公司)、B(轿车驾驶人)和F(轿车的保险公司),原告C因为和A是雇佣关系,C和A的家属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C赔偿A36万元,现在C要求DEBF共同承担费用39万元。
请问这种情况下B该请代理律师吗,B和F是第三和第四被告,是分开告的,B曾咨询F,F表示保险公司有律师,开庭日一起去即可,无需请律师。还有B的车辆保险刚好在开庭之日前几天即将到期。这有无影响,B是否需要单独请律师为自己辩护。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omedet……(浙江-金华)
提问时间:2012-03-24 0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