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离婚的财产分割

离婚的财产分割 04年由双方父母出首付款,按揭购买房屋一套,购房合同由于男方外地出差,由女方签订,房产证署名为女方。首付6.5万元,贷款13.4万。入住及税由夫妻共同担负,后双方父母又出资进行房屋装修及家电购买,05年一月男女双方写了一纸凭证,双方签字。凭证上写明,双方父母出资情况:首付,男方4万,女方2.5万,装修男方1.1万,女方0.7万。06年3月登记结婚,08年底 男方父母又出资2万元(有汇款凭条),合并夫妻存款将房屋贷款还清。09年,女方患肾衰竭,先后多次住院,后经透析治疗,于11年8月实施肾脏移植手术,手术后情况良好,可正常工作,全部费用由家庭财产支付。女方现在除服用排异药外和正常人无异。做手术当天,单位给买的一项综合保险,其中含大病保险,赔付10万元。    家庭财产情况住房一套价值约60万元,存款25万左右,其中含保险赔付的10万元。如果男方现在起诉离婚,法院在财产分割时,会如何判,男方最少能分到多少。最多能分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kypen……(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2-03-23 19:19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