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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请教一个学生如何处理这类事情

请教一个学生如何处理这类事情 我现在是一个18岁的高三学生,前段时间,我和我们班一个女生发生争执。原因是那个女生骂我的朋友死八婆之类的粗口,我忍不住就说了她一句(没有任何粗口)。第二天,那个女生就找了人恐吓我,说有人叫你的嘴不要那么臭,不然你就仆街了(广东话)。我当时的反应就是告诉了老师,然后这件事就不了了之。
过了一个星期左右,那个女生凭一点小事情找我的麻烦,把我的东西掉下楼去(我的宿舍住二楼),而且还骂我骂得很厉害,不仅骂我,还骂我的朋友,这损伤了我的尊严。回到课室,那个女生当着全班的面很大声的对我说:***,你5顺就约场!(广东话,意思是:如果你不妥我,就找人和我群殴!)我当时说了她一句无聊就没有理她了。可是过了一天,那个女生的男朋友找我的男朋友说要约场。我真的很害怕,我求他们不要把事情闹大,他们说不约场可以,要我跟那个女生道歉,不道歉就约场。可是我没有做错啊,我为什么要道歉啊??而且道歉了她可能会更加欺负我。最后我说:我一定不道歉,如果你真的那么约场的话,我就把这件事告诉老师。那个女生的男朋友好像有点怕了。过了一节课的时间,他来告诉我,我只要不要理那个女生就行了,当那个女生透明。我本来以为这件事就这样给我解决了,过去了。
过了一天,我才知道,是我男朋友帮我道了歉,因为那个女生的男友准备找校外的人打我,之前说约场的是校内的人,所以怕老师,可是校外的人,就不用怕了,而且给人打了也不能证明是他们做的。我男朋友怕我受到伤害,才帮我到了歉。
那个女生说道歉了,她就算了,以后我不理她她不理我,可是她就算骂我的朋友我也不能出声。
这样太过分了,为什么有拳头就是硬道理??以后在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也只能忍吗??难道不是真因为我们忍,这些人才更加猖狂吗??希望可以交我怎么用法律途径解决吗?如果我真的给校外的人打了,那怎么办啊??我要去告法官吗,而且如果做为原告,要钱吗?(我不想增加爸妈的负荷,这件事我也没有告诉他们)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anyin……(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0-02-13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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