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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通过微信认识了前男友;期间他以各种理由在我手里借了3万多块

2012年通过微信认识了前男友;期间他以各种理由在我手里借了3万多块 2012年通过微信认识了前男友;期间他以各种理由在我手里借了3万多块,没有立字据,后来分手了,他说会还,但是目前为止之还了,2300给我,我有什么办法可以讨回来呢?可以告他吗?告他需要什么材料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6-09-25 13:30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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