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2014年6月我认识了一个离异的女人,交往并发生了关系,在此期间她用各种理由从我这里借走19万左右

2014年6月我认识了一个离异的女人,交往并发生了关系,在此期间她用各种理由从我这里借走19万左右 2014年6月我认识了一个离异的女人,交往并发生了关系,在此期间她用各种理由从我这里借走19万左右,因为当时我也信任她,所以就没让她写欠条,有部分金额是拿现金,或者通过汇款形式给她的,她当时也说还的,2015年1月份她拿我的卡又取了5万,从这之后就再也没联系过了,也找不到她人,微信也删了,后来她又用另外一个她母亲的手机号码注册的微信跟我联系了,我问她什么时候还钱,一开始总是说过几天,后来直接说叫我逼死她算了,她没钱,而且现在我也不知道她在哪里!后来了解到了,她和一个我们认识之前和她就在一起的男的在一起了!我现在怀疑我是被骗了!请问这种情况能通过公安局经侦队处理吗?因为打官司起诉根本没用,她被起诉不在少数了!跪求,在线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安徽-安庆)
提问时间:2015-07-12 20:26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