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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我认识了一个离异的女人,交往并发生了关系,在此期间她用各种理由从我这里借走19万左右
2014年6月我认识了一个离异的女人,交往并发生了关系,在此期间她用各种理由从我这里借走19万左右 2014年6月我认识了一个离异的女人,交往并发生了关系,在此期间她用各种理由从我这里借走19万左右,因为当时我也信任她,所以就没让她写欠条,有部分金额是拿现金,或者通过汇款形式给她的,她当时也说还的,2015年1月份她拿我的卡又取了5万,从这之后就再也没联系过了,也找不到她人,微信也删了,后来她又用另外一个她母亲的手机号码注册的微信跟我联系了,我问她什么时候还钱,一开始总是说过几天,后来直接说叫我逼死她算了,她没钱,而且现在我也不知道她在哪里!后来了解到了,她和一个我们认识之前和她就在一起的男的在一起了!我现在怀疑我是被骗了!请问这种情况能通过公安局经侦队处理吗?因为打官司起诉根本没用,她被起诉不在少数了!跪求,在线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安徽-安庆)
提问时间:2015-07-12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