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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我应该怎样才能要回我的工资和维权???

我应该怎样才能要回我的工资和维权??? 我在2011年10月28日应聘于一家装饰公司,试用期满后,于2012年1月1日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务合同,工作地点在锡林浩特东苏旗,公司在东苏旗给租的房子,2012年3月13日晚上10点左右,我和同事在外面喝醉酒后,回到出租房因一些看法不同打了一架,后来经过公安局调解已经处理,但是公司要做出处罚,请问合理吗?还有就是16日的时候我和公司分管我们的副总请假回家看望父母,被回绝,怕我回家领上父母去公司闹事,我一着急提出了辞职,答应后我回到家中,21日的时候去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不给我工资,说是16日到21日期间算是旷工,请问这样合理吗?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有交1000元的承诺金,承诺金也不给我退,说是想告就找劳动仲裁部门告去吧!请问像我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处理?希望有好心人帮帮我!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谷赵峰(内蒙古-呼和浩特)
提问时间:2012-03-21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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