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土地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XXX
为了更好利用土地资源,充分发挥经济效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上双方就有关租赁土地养殖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本村坪坑自然石桥头至上塘尾地段租赁黄坑村民组赤尾村民组二组丢荒水田约20亩,进行开发养殖业。
二、养殖期限(租赁期限)为30年,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42年1 月1日止。
三、每亩水田资金每年250元,该户水田应贝面积1亩,合计每年租金250元。
四、支付租金方法:第一年租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壹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当年租金,从第二年开始在每年公历12月30日前应付清当年租金。
五、甲方租赁期间,收成如何或因灾害造成抢收与乙方无关,并应付清当年租金。
六、甲方租赁期间满时,须按原有面积完事交回给乙方,便以恢复耕作。
七、乙方在土地租赁期间内不能以任何借口管中种养农作物和提前终止合同或强行耕回土地。如有特殊情况或自然灾害,须双方同意后实行。
八、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任何一方违约赔偿另一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村民小组一份,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望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签名: 村民小组(盖章):
乙方签名:XXX 村委会见证(盖章):
年 月 日
注:红色是乙方当事人签的,空白需要甲方签的而没签的是空白,村民小组跟村委会见证盖章为空白。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冷雪燕(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3-20 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