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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我辞职到九月三十号,他九月二十二号就不让我上班了,九月二十八号才让我去办理离职手续

我辞职到九月三十号,他九月二十二号就不让我上班了,九月二十八号才让我去办理离职手续 我辞职到九月三十号,他九月二十二号就不让我上班了,九月二十八号才让我去办理离职手续,离职时他说我正班没上够176个小时,要用我的加班去补正班,这样合法吗?我可以申请经济补偿吗?应该怎么申请?向那个部门申请?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6-09-23 10:1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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