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讨债,怎么办?
针对你提出的问题作出以下回答:
第一个问题:
因为你一直有追讨债务的往来通信凭证,证明你一直在向债务人主张债务,每次主张债务都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断,每次中断之后再从头计算两年,也就是你的债权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如果能找到其他证明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更好,找不到,你已经有短信为证,也可以证明。所以时效不存在问题。
第二个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我个人观点认为,你的情况如果申请财产保全的话可能与条件不符,也就是说法院有可能不给你保全,你只有先起诉到法院,等到判决下来申请强制执行。
短信、电话追讨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建议到营业厅去打印通话记录;诉讼保全可以要求优先偿还债务
追讨债务的与其往来通信的短信凭证可以中断诉讼时效,你可以起诉要求偿还,待判决生效后可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