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离职后需要和单位怎么交涉,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离职后需要和单位怎么交涉,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您好!我是吉林省农村户口,08年在长春市单位就职,到2011年单位给补交了2010年的养老险和失业险,2011年7月办的医保(共五险都办齐了)。当月由于怀孕与公司协商2011年7月19日至2012年2月19日休假,休假期间工资为无薪(单位有规定产假为三个月且不带薪),关于社保问题未商议,公司领导要研究一下。过后公司通知我前三个月公司承担公司部分,个人承担个人部分,其余均由个人承担!由于个人经济紧并且没有人替我照顾小孩,不能上班于2011年11月在单位要求下向公司写了借款申请,为时六个月,并注明:有人照顾小孩会提前上班,借款从工资或生育津贴中扣除!
我生完小孩四个月上班的(2012年2月10日),我和老公在同一个单位,因为工资太低老公想辞职,单位要求我们要留一起留、要走一起走,所以在2月18日(刚上班不到10天)我也被迫离职了!离职当天我们只是把手头的工作做了交接,社保等问题都没提,因为管事的领导都没在,只是经店长电话传达沟通了一下!过了几天公司通知我将欠钱款补上然后可以把我的社保转出,否则再有单位可以给我交社保也交不了了!因为离职时生育津贴还没领所以欠下了公司4个月的社保款3000元左右。不知道该怎么办所以还没与公司联系!
我查了下养老险和失业险在2011年12月为欠缴,医保2012年3月欠缴,状态均为在职参保!经咨询今年的基数还没下来,等基数下来把钱补上才能从单位把我减出来,这样要补的钱就更多了,我的社保要划算还是不要划算?如果要的话需要怎么办?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uejia……(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2-03-09 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