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在原单位鉴定六级伤残,只给开生活费,关系拿到了单位社保局,不用再参加劳动了,等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
在原单位鉴定六级伤残,只给开生活费,关系拿到了单位社保局,不用再参加劳动了,等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 我原在一国企工作,于2007年12月因工伤鉴定为六级伤残,我的劳动关系被拿到了企业的社保局,每月给开休息前一年工资总额的月平均工资的60%为生活费,不用再在单位工作了,等到了退休年龄再给办理退休手续。2008年3月我又到一私企打工,当时总经理面试后就把我安排到一下属单位任综合部长,为中层管理干部。工作了两年,企业无故免除了我的中层管理岗位,安排了一个一般管理岗位,我忍辱干了半年,一般管理岗位也不让我干了,我到公司找领导也没给我明确答复。于是我就起诉至仲裁院,仲裁院只开了一次庭,仲裁庭上被告没拿出任何材料辩诉我的诉讼请求,庭审后的一百多天后,经我多次到仲裁院去问,才把裁决书给我,驳回了我的诉讼请求。当我找仲裁院副院长问依据那部法律判决的时,他说不出来,我说你依据什么给我驳回诉讼请求,他说被告拿了一份证言材料,说我的档案和劳动合同被我自己拿走了。他们就用这一份没经调查核实的证言就给我驳回了诉讼请求。我于3月3号起诉讼至法院,法院经过三次开庭审理,查清了全部事实,先说要给调解,我也同意调解,可被告只同意给我少量的赔偿,我不同意,法院就说要按劳务关系处理,驳回我的诉讼请求。当我找到院长并把应该按劳动关系处理的理由提出来时,院长把庭长找来,要求依法认真处理。可庭长又拖了很长时间,直到春节过后,我又电话追问庭长,庭长说你等通知吧!不一会就电话通知让我去法院,我到法院后庭长把判决书给我了,只判给我拖欠的工资,按劳务关系驳回了我的诉讼请求。但如果能按他们同意给我的数额调解,还可再给我做一次调解,一周内解决。我同意了,可到现在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也没有结果,于三月十五号我又去找,他们还说让我等,并说被告领导忙,一直没找他们谈呢。目前案子已经过去一年多了也没结,我怀疑仲裁院和法院都是被告卖通了,可又没有证据,法院现在无非也是在拖我。现在我不知该怎么办了,我想请贵人帮帮我,他们这样处理是否合理,法院把一个普通的劳动纠纷案件办了一年多还没结案是否超过了办案时限?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012wy……(黑龙江-双鸭山)
提问时间:2012-03-17 0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