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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我一亲戚在前年向一中介借一笔高利贷当时与中介当事人作为担保人与其签订借款合同一份,出借人空白不明

我一亲戚在前年向一中介借一笔高利贷当时与中介当事人作为担保人与其签订借款合同一份,出借人空白不明 我一亲戚在前年向一中介借一笔高利贷当时与中介当事人作为担保人与其签订借款合同一份,出借人空白不明。背面有其及家人签写收条一份,收条金额按中介要求含中介费1万后共21万,收条中称收到某人现金多少,月息2%但实际交付时己扣一个月15%利息,后一直按月向中介还款,一年多后收条中不认识的交款人在借款合同中添写姓名后起诉称其出借款项只收到利息本金未还,中介所收款称是其本人与被告另外往来,我想问法院依收条和确认后签的借款合同认定为民间借贷,认定收条之人即直接债权人的判决适当否?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江苏-常州)
提问时间:2016-09-19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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