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以下情况能起诉么?

以下情况能起诉么? 我是一位比较传统的女性,2010年4月男方家托人说亲,在双方父母的撮合下两人于5月订婚,之后男方家长急催女方赶快结婚,女方要求先相处,男方不愿意,非急于两人结婚,婚后就领证,无奈之下在10份两人举行婚礼仪式并宴席双方所有亲友、同事、朋友。婚后女方多次催促男方去办理结婚证,男方以需要单位证明为由一直拖拉不肯办理,且和女方表明自己不爱女方,多次提出要和女方结束关系。2012年2月,男方将女方赶离,并要求女方退还所有礼金,女方如数退回。请问:这是否损害了女方名誉?女方可以起诉男方么?以什么罪名起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iangl……(江苏)
提问时间:2012-03-15 17:3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