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以下情况和先前就有过的伤害及骚扰行为构成犯罪吗?如果起诉他会判刑吗?
以下情况和先前就有过的伤害及骚扰行为构成犯罪吗?如果起诉他会判刑吗? 就在2011年12月13日这天下午5点我一再小心还是没能逃脱,原本觉得饿了想去超市买点东西,却没想到就在这时被蹲守多时的他用刀胁持一路连拖到抽到他家里,期间路过他家铁路外的林子时停顿了一下,他夺过我的手机将他发给我的所有恐吓信息,及打给我的电话全部删除后,才又继续拖着我到家。而后给我两个选择一继续和他生活二把我杀死他在自杀或伏法,先逼我喝农药我趁他不被扔出窗外,结果他打电话给她前妻安排孩子的事情,我就借机说他胁持了我并要同归于尽,结果他前妻才通知了他大姐他们,待他大姐和他院里亲戚赶来时,他紧关所有门,不让他们进来,并用刀抵着我脖子说谁进来,他就开始动手,后来他们踹门及时进来把他按倒,我逃了出来。我上班地方的同事老板见我上班出去就没回来并没有任何通话,尽管他控制了我的手机用我的名义给他们发去信息,但还是被他们的细心发觉了端倪,后来他们报了警。先后报了柏溪派出所和天池派出所,在他们相互斟酌该由那方出警后最后由天池派出所出了警,我给他们讲明白了先后发生的所有事情,他们最终的处理方案是调解,并一再说明这还属于家庭纠纷,其中出警的4名警务人员中还有一名说他,你们这里条件好事情发展到这里很明了,你就当吃个哑巴亏,意思就是我是为了迁户才和他结婚并又离婚(我当即表明了我的户口迁来时是他独自拿着结婚证到天池派出所去办理的,当时我并没有在场更没有接到,下我户籍在上在这里的,相关部门的任何通知,更没有我的任何书面证明和签字愿意迁入这里,而离婚时我也一再说明让他帮忙协助我迁回原来的户籍),出警的人员没有带任何笔纸做任何登记,而我也因为惊吓过度没有看清他们的编号和问及姓名。在他们调解一番后叫他给写个不在找我的保证,他都没有写只是口头承诺就此结束。出警的人员最后送我到旅店的路边就说我们还有事情就让我下车而去。他们出警的时间大约是晚上八点,送我到旅店路边的时候大约是晚上9点钟。其中一位出警人员对我受伤的脸部摄了相。整个当天发生和结束这件事情的情况就是这样。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四川.宜宾(四川-宜宾)
提问时间:2011-12-15 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