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农村承包

非自愿写下的说明材料,是否有效

非自愿写下的说明材料,是否有效 我与同学及其他几名大学生,于2007年租赁通州区某村民手中承包地150亩,合同至2027年,2010年,我支付当年租金时,我携带现金2万元及承兑3.5万元,对方收下现金,但拒收承兑,僵持至夜里12点,我被迫写了一张说明:2011年租金提前支付两个月于2月1日支付;
2011年,我未及时支付(对方口头同意延期),但事后对方将我诉至法院,一审判令解除合同,二审维持原判,我不服,现想申请重审;
    请教律师,我如何维护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llyou(北京-通州区)
提问时间:2012-03-14 16:21
已有1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