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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表弟今年22岁,去年11月份去浙江一工厂打工,与厂方签订了3个月的试用合同,今年2月底,厂方给家里打来电话说孩子生病了(但没说什么病),我姑姑60多岁了,农民没有文化没出过远门,对孩子非常担心,就和厂里协商把孩子送了回来,见到孩子后她大吃一惊,孩子已经不认识她了,(厂方来人拿了一瓶治疗精神病的药和一瓶酒)厂里人说孩子喝了好多酒以后就成这样了,说完就走了。我姑姑当时只顾担心孩子了,也没有理会他们。我们随后把孩子送进医院,孩子被确诊为精神分裂症,现在孩子在住院治疗费用很高,家里的经济状况也很差,我表妹找厂方理论,厂方给的结论是孩子自身问题,厂里没有责任,可以从员工的福利基金里按比例给2000--4000元的资助,我们没有接受,我们现在该怎么办?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ANGA……(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2-03-13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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