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租房纠纷
租房纠纷 我想问下,我们与房东签订租房2011年9月10日至2012年9月10日,今年3月份因其另原因转租给第三方,租金说好为45000,一次性付清,但第三方与房东签了合同(期效为2012年3月10日至2015年3月10)并与房东打了2012年3月10日至2012年9月10日的下半年房租收据(22500元)。这两份合同和收据我们都没在其书面上同意和签字。现在第三方拿着这两份只给我们30000元的租金,其余的以后再给。我们不同意,第三方就声称拿这份合同和收据强逼我们同意,不过我们有房东的2011年9月10日至2012年9月10一年房租的收据,当初因朋友价绍所在没与房东签订全同,只单这张房租收据,就此情况我想问下,第三方与房东签订的合同和收据有没有效,我们应注意那些事项?还有,我们有房东的原始房租收据,经过房东同意,我们有没权力再把房子租给别人。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郁金香@(内蒙古-鄂尔多斯)
提问时间:2012-03-13 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