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没有固定时间的监理服务合同是否有效?

没有固定时间的监理服务合同是否有效? 某公司因修路和一家监理公司签定了委托监理合同,合同期限是:开工之日起至交工验收为止。但在施工合同中有具体的开工时间和完工时间,并明确了工期为两年。由于该公司征地拆迁问题不能解决,导致施工单位在两年内没能完成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理时间相应延长。监理单位要求该公司签定补充协议延长监理服务时间并补偿监理费用,该公司以签定的监理合同为无期限合同为由拒绝签定,并不予补偿费用。请问该公司的理由是否合理?监理单位能否申请仲裁要求补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邓敏先生(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2-03-13 00:3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