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合同到期服务协议是否有效
是否签订这样的协议,由职工自行决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所以,公司送其外出培训,并未他支付专项的培训费用,然后跟他约定签培训合同服务协议,只要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是有效的。只要签订的服务协议有效,约定的服务期未到,但合同已经到期的,培训合同依然有效,可能需要续签劳动合同。因为服务合同相当于一个新的劳动合同,期限相当于比之前的多了一年。
这是双方协商决定的问题。双方只要签订合同那就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