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荒的最终归属权
谁开荒归谁。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8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11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
第40条“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
所以,虽然土地是你开荒的,如果你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的话,补偿费并不全属于你,只能得到一些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
你好!
具体详细不明白的可以通过电话或到办公室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