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共同买房,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对我有什么隐患和利益伤害吗?
婚后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因为房产证上没有你的姓名,你老公很容易背着你卖房,虽然事后你知晓后可以向老公主张赔偿,但为了防止引起不必要的麻烦,还是建议你“加名”,房产证上备注“共有”就行了。 我的补充: 2012-03-12 22:21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一条规定: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为是婚所购买,不加你的名字,仍然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共同买房的话,即使没有写上另一方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属于共同财产,你也可以要求加名的。
作为共有人,有权加名
属于共同财产
您好!可以加名,不过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