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本人7月26日去新单位工作,入职是人事说单位每个月的26日算是一个周期的开始,我现在9月14日办离离

本人7月26日去新单位工作,入职是人事说单位每个月的26日算是一个周期的开始,我现在9月14日办离离 本人7月26日去新单位工作,入职是人事说单位每个月的26日算是一个周期的开始,我现在9月14日办离离职,我的工作时长为一个月加十九天,人事说公司规定十五号之前的辞职的是不缴纳社保的,这个规定合法吗?那第二个月应不应该帮我缴纳社保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1391619091(上海)
提问时间:2016-09-14 13:01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