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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第一手业主户口不迁出,与第二手业主交易的合同中只写着\"带户口,卖方应收齐楼款前迁出\"

第一手业主户口不迁出,与第二手业主交易的合同中只写着\"带户口,卖方应收齐楼款前迁出\" 第一手业主户口不迁出,与第二手业主交易的合同中只写着\"带户口,卖方应收齐楼款前迁出\",那么这样算第二手业主违约吗?

后来双方又签署了补充协议:我们押2万楼款,待第一手业主户口迁出后退回
那么,第二手业主如果将第一手户口挂空,这样也算把户口迁出吗?
挂空户口也属于于迁出户口的一种方式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obocu……(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6-09-14 12:5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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