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离婚协议书问题

离婚协议书问题 我们夫妻间协议离婚,作了以下协议,请问下面对孩子抚养权、探望权及财产的分割都说清楚了吗?孩子还没起好名字,协议里能不写孩子姓名吗?

协议人:XXX, 男,XX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住XXXXXXXXXXXXXXXXX 
协议人:XXX, 女,XX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XXXXXXXXXXXXXX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住XXXXXXXXXXXXXXXXX 
     协议人双方于XXXX年X月X日在XX市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婚后于X年X月X日生育一儿子。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XXX与XXX自愿离婚
     二、儿子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男方不给予抚养费。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并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男方可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存款。
  (2)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四、债权与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权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LQ123(河北-邢台)
提问时间:2012-03-11 13:38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