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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今年6月4日双方相识。6月22日与美国公民(男方)结婚。婚姻登记地为福州台江区市民服务中心

今年6月4日双方相识。6月22日与美国公民(男方)结婚。婚姻登记地为福州台江区市民服务中心 今年6月4日双方相识。6月22日与美国公民(男方)结婚。婚姻登记地为福州台江区市民服务中心。男方于6月30日回美国。男女双方没有共同生活过。只领证没有办婚礼。领证后因为男方父母辱骂产生争吵。而后又发生了许多不和谐的事情。
1.女方单方认为夫妻已经无法共同生活。想要离婚。男方拒绝离婚。也拒绝回国。该怎么办?
2.女方现在所居住的住宅是婚前财产已经面临拆迁。如果搬迁产生的增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3.女方在自己家里住。男方有没有权利强行进去女方住宅。或者将女方强行带走?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6-09-13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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