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男方与女方1999年12月7日登记结婚,婚后生一儿子今年13岁,双方于2014年6月9日在婚姻登记处

男方与女方1999年12月7日登记结婚,婚后生一儿子今年13岁,双方于2014年6月9日在婚姻登记处 男方与女方1999年12月7日登记结婚,婚后生一儿子今年13岁,双方于2014年6月9日在婚姻登记处协议离婚,1、双方自愿离婚,2、婚生儿子由男方抚养,不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3、平方一套归女方所有。现女方提起了诉讼,要求男方归还房屋,可该房屋是男女双方及男方的父亲共住,房屋的产权在男方父亲名下,男方父亲及男方现在不愿意把房子给女方,1、该房屋在农村2、房屋的产权在男方父亲名下,3、男方及男方的父亲除了这套房屋以外没有别的房屋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网友(内蒙古)
提问时间:2015-05-15 11:0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