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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因结婚事情而分手,女方怀孕四个月男方有支付医药费的责
男女双方因结婚事情而分手,女方怀孕四个月男方有支付医药费的责 男女双方因结婚事情而分手,女方怀孕四个月男方有支付医药费的责任吗?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常州)
提问时间:2016-09-13 13:39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郑凤丹律师
2016-09-13 14:13
你好,如女方不生下孩子,男方需要支付手术费和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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