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只有一套房产,法院会判决给借款人吗?
你好,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只有一套房产,法院不会强制执行的。
一般的,不会强制执行。
要看情况,一般不会。
不可一概而论,需要视房屋的属性决定:
1、不强制让被执行人搬出去的法律依据为: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规定,特指没有被设定抵押的情况。
2、可以被执行的法律依据为:2005年12月2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
第一条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兼听则明、偏信则暗,还是面询律师为佳!
还得看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