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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遗嘱继承父母房产,一方子女放弃,是否需要公证

遗嘱继承父母房产,一方子女放弃,是否需要公证 父母去世后遗留一房产,生前遗嘱写明由三个子女共同继承,其中二个儿子各30%,女儿40%。
    现三兄妹协商既然房屋需出售后再根据出售价格确定各自份额,不如该房屋过户给大哥,大哥按照房屋的市场价的30%和40%补偿给二哥和小妹。问题是:
    1、上述遗产继承,老二,老三是否需要办理放弃继承的手续。
    2、放弃继承的手续是否需要公证。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南湖一号(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3-09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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